危化品试剂柜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高海燕发布时间:2025-10-22浏览次数:27

一、项目名称:危化品试剂柜

二、项目编号:S2025129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5076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12-67504198,67504359

电子邮箱:dingy@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814845066

电子邮箱:weixu@suda.edu.cn

四、采购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危化品试剂柜 1批

(一)易燃试剂存储柜

1.数量、规格要求

类型

规格(mm)

数量(台)

备注

易燃试剂存储柜

1090*460*1650

51

双门,双GA锁,外钢内PP,2块PP层板。

590*460*1650

19

单门,双GA锁,外钢内PP,3块PP层板。

445*500*615

9

台上单门,双GA锁,外钢内PP,1块PP层板。

330*330*330

2

2加仑,双GA锁,外钢内PP。

860*500*610

2

台上双门,双GA锁,外钢内PP,1块PP层板。

2.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2.1柜体采用外钢内PP结构,钢板厚度≥1.0mm,内衬PP板。

2.2钢板内外表面经酸洗磷化环氧树脂粉末喷涂,烘热固化处理。外观黄色。

2.3配置静电泄放装置,将静电荷导入大地,降低静电火花造成火灾风险。摆放现场须做静电接地。

2.4钢琴式铰链使得柜门平稳闭合开启。

2.5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签可以在能见度较低的光线下辨识。

2.6柜体配备进排风口。摆放现场连入排风管道。

(二)酸碱试剂存储柜

1.数量、规格要求


类型

规格(mm)

数量(台)

备注

酸碱试剂存储柜

900*450*1800

17

PP材质,上下均双门,双锁。内部3块一体成型高强度PP层板。

590*460*1650

10

PP材质,单门,双锁,内部3块PP层板。

430*430*560

4

PP材质,台上单门,双锁,内部1块PP层板。

860*500*610

2

PP材质,台上双门,双锁,内部1块PP层板。


2.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2.1采用8mm厚度瓷白色PP(聚丙烯)板材,经同色焊条无缝焊接处理,保证柜体之坚固及密封性。

2.2层板:采用瓷白色PP(聚丙烯)板材制作层板,四边有立边,立边整体焊接成型,没有任何废料拼凑。整体设计为活动式,可随意抽取放在合适的隔层,自由组合各层空间。

2.3锁具:配备双锁,双人管理。

2.4配件:铰链、把手等配件为塑胶射出一体成型。

2.5柜体具备排风口,安装时接入排风管道。


(三)气瓶存储柜

1.数量、规格要求


类型

规格(mm)

数量(台)

备注

气瓶存储柜

900*450*1900

19

40L气瓶存储柜。


2.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2.1 柜体材料结构:外壳体全部采用1.2mm的冷轧钢板,内外表面经酸洗磷化环氧树脂粉末喷涂,烘热固化处理,底板和挡板采用3mm镀锌踏花钢板。

2.2 钢瓶固定座:Ω型钢瓶固定基座采用1.2mm优质冷轧钢板,表面磷化处理,抱箍固定带:采用不锈钢链卡扣式。

2.3 接地线装置:设置接地线装置保证钢瓶柜完全接地,消除静电。

2.4气体管道导孔:柜体左右2侧各开4个气体管道接入导孔,每个导孔均有橡胶密封圈;方便不同高度的钢瓶气体管道和不同种类的气体管道的接入柜内安装。

2.5每扇门板上设有3C认证钢化玻璃视窗,可以观察柜内情形;门板为双层结构,内部安装专用三点联锁,三点锁背面配置一个四方的检修口,用螺丝固定在门背板上;左右门分别贴有PVC薄膜的防火警示标识的标牌和《高压钢瓶安全使用须知》铭牌。

2.6柜体两侧设置通风排槽,可供排风时外界空气进入柜体补充。

2.7防火标志:采用国家标准防火标志。

(四)质保期不少于两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五)相关检测要求

1.易燃试剂存储柜

1.1存储柜防腐蚀性能要求

储存柜依照:(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0125-2021):中性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40h;(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461-2002)进行检测,检测结果:1.涂(镀)层本身耐腐蚀等级≥10级;2.外观正常,锈点数0点;(3)外观评级为A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1.2存储柜耐污染性能要求

存储柜依照GB/T17657-2022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含:耐污染性;污染物:甲苯、苯、丙酮、乙醇、乙醚;检测实验条件:在常温环境下将污染物置于试件表面,接触时间≥16h;检测结果:试件表面无明显变化,试件表面变化等级≥5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1.3存储柜耐霉菌性能

存储柜依照GB/T1741-2020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实验菌种:黑曲霉、黄曲霉,试验样品上霉菌的生长情况为不生长,耐霉菌性等级为0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1.4 存储柜有害物质限量

存储柜依照GB18584-2024进行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有害物质限量符合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1.5 存储柜具备抗爆性能。进行抗爆检测,将TNT药块放置在柜体内引爆后,柜体外表面完好,柜门未被冲开,能正常开闭。(提供抗爆性检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TNT当量爆炸物外形及放入化学品柜中情况图、内爆检验现场布置图、内爆炸后柜体内部状态图。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出具的检测机构具备抗爆测试的能力认可范围证明材料,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1.6 内衬PP板依照GB/T 2408-2021《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检测,垂直燃烧等级达到V-0等级,水平燃烧等级不低于HB40等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1.7静电接地:柜体配置防静电装置,现场须用导线夹将常设接地与存储柜可靠连接,将静电导入大地,防止静电火花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报告依据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静电导体与大地间的总泄露电阻值≤1×106 Ω。(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酸碱试剂存储柜

2.1 存储柜PP板材依据GB/T 1633-2000检测,维卡软化温度≥90℃。(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2 存储柜PP板材依据GB/T 2412-2008检测,等规指数≥95。(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3存储柜PP板材依据GB/T 2406.2-2009检测,氧指数大于等于30%。(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4 存储柜PP板材依据GB/T 17657-2022检测,检测方法:在6N负荷下进行双圈划痕试验,观察测试后试件表面被刻划部位的情况。结果:试件表面无明显变化或表面有不连续的轻微的划痕印迹。(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5存储柜依据GB/T 27904-2011检测,5分钟内热释放总量≤10MJ。(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6存储柜依据GB/T 8627-2007检测,最大烟密度≤70%。(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2.7存储柜依据GB/T 10357.5-2023检测,检测结果符合:

(1)隔板稳定性试验:a.水平力>隔板重量的50%,空置隔板应安全不脱落;垂直力100N。b.空置隔板不应倾翻。

(2)隔板弯曲试验:均布载荷:1.0kg/dm2;加载时间7d;加载时隔板挠度≤跨距/200,卸载后隔板挠度≤跨距/1000。

(3)隔板支承建强度试验:载荷:1.0kg/dm2;冲击能1.66N·m,10次,位移≤3.0mm

(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机构需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

(六)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五、评分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5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5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主要评判依据,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多项不满足磋商公告要求(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磋商公告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

2.综合性能情况(15分)

(1)所提供产品性能参数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情况(磋商小组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15分)。其中优于项,每处加2分。

(二)价格分(35分)

1.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5分。

(三)综合商务(15分)

1.综合实力(8分)

(1)投标人应具备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认证标准:GB/T33718-2017、GB/T31863-2015 及 CTS Q/ZDRZ04-2022 )。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2)该项目涉及通风安装及安防类静电接地安装,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5分)

(1)质保期(3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

(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2分)。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承诺、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水平的反馈等综合评定。

3.其它优惠措施等(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磋商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磋商小组认可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响应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1),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 目录(磋商响应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 磋商响应函(原件)。

3. 响应基本情况一览表(原件)。

4. 详细配置清单(原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原件)。

6.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资质、公司业绩、公司荣誉等,原件)。

7.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最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复印件)。

(6)仪器设备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特殊行业必须提供)。

(7)仪器设备销售代理授权证明(进口货物非生产制造厂商投标的,须按第2.2条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提供原件、代理证书提供复印件)。

(8)有关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例如:ISO、FDA、CE、3C等,国家强制要求的设备必须提供,复印件)。

(9)近三年来与本次磋商仪器设备相同产品的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教学、科研用户为主,原件)。

8. 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主要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培训方案及其他优惠措施等)(原件)。

9.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说明

1. “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3. 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参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九、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十、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报仪器设备费、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税金、国际国内运输费、保险和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供应商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5年10月31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dingy@suda.edu.cn)。

十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13862165427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二)现场递交

1. 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11月4日8:30~9:00

2. 现场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三、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

十四、磋商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





磋商性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