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双工位真空冶炼炉
二、项目编号:S2025050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xnchen@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3862362076
电子邮箱:luoshan@mat-jitri.cn
四、采购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双工位真空冶炼炉1台
(一)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 指标 | 名称 | 参数 | 备注 |
1 | 真空参数 | 冷态极限真空度(空炉) | ≤10-2Pa | |
压升率(冷态空炉) | ≤10Pa/h | |||
热态真空度 | ≤50Pa/20min(总脱气时间20min) | |||
2 | 电炉参数 | 炉体类型 | 真空脱气炉(双工位) | |
真空状态下额定容量 | 1t | |||
倾炉型式 | 液压式 | |||
3 | 电气参数 | 逆变形式 | 串联 | |
变压器容量 | 1100KVA/10KV | |||
中频电源额定输出功率 | 1000KW(总) | 非真空下 | ||
真空状态下保温最大功率 | 180KW | 真空下 | ||
变频电源额定输出频率 | 500Hz | |||
变频电源整流线路形式 | 12脉冲 | 整流串联 | ||
功率因数 | ≥0.95 | 在任何输出功率情况下 | ||
进线电压 | 380V | |||
4 | 综合参数 | 启动成功率 | 100% | |
变频电源的变换效率 | ≥97.5% | |||
5 | 运行参数 | 出炉温度 | 1550℃ | |
最高冶炼温度 | 1650℃ | |||
熔化时间 | 60±5% min | |||
6 | 液压系统 | 油泵最高工作压力 | 20Mpa | |
使用工作压力 | 10Mpa | |||
液压介质 | 液压油 | |||
7 | 冷却水系统 | 熔炼电源进水压力 | 0.2Mpa~0.3Mpa | |
熔炼电源出水温度 | ≤42℃ | |||
进水温度 | ≤32℃ | |||
炉体进水压力 | 0.2Mpa~0.3Mpa | |||
炉体进水温度 | ≤35℃ | |||
出水温度 | ≤50℃ | |||
冷却水流量 | 约80m3/h |
(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
(四)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包括设备、配套软件、必要零配件、设备地基施工、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得另行分项或额外加价),确保其交付的设备具备与现场水、电、气及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相兼容的接入条件,并满足安全、环保及生产运行要求。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15天内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1年后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
2.设备在供应商处进行出厂前验收且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4.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一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10%的尾款。
5.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均须提供对应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验收标准: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条款等指标进行验收,实现稳定浇注,满足产品纯净度需求。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价格分(35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三)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4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0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技术支持资料(测试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评标依据,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多项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
2.综合性能情况(10分)
(1)所提供产品性能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要求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3分)。其中优于项,每处加1分。
(2)所提供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7分)。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为主)、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使用投标产品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等综合评定。
(四)综合商务(25分)
1.综合实力(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体现其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2.类似项目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销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合同页及盖章页。(其中合同复印件应至少体现出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以认可)。
3.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10分)
(1)质保期(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
(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7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水平的反馈等综合评定。
4.其它优惠措施等(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格式详见附件1、2,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所投产品报价及配置分项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目录(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投标基本情况一览表。
3.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
4.综合性能情况。
5.综合实力。
6.类似项目业绩。
7.质保期。
8.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9.其他优惠措施。
10.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材料。
11.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7)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3.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九、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5年11月14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4)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xnchen@suda.edu.cn)。
十、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771248995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大东校区凌云楼1017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1日8:30~9:0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门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
十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