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工位真空冶炼炉  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晓楠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名称:双工位真空冶炼炉

二、项目编号:S2025050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xnchen@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3862362076

电子邮箱:luoshan@mat-jitri.cn

四、采购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双工位真空冶炼炉1台

(一)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

名称

参数

备注

1

真空参数

冷态极限真空度(空炉)

≤10-2Pa


压升率(冷态空炉)

≤10Pa/h


热态真空度

≤50Pa/20min(总脱气时间20min)


2

电炉参数

炉体类型

真空脱气炉(双工位)


真空状态下额定容量

1t


倾炉型式

液压式


3

电气参数

逆变形式

串联


变压器容量

1100KVA/10KV


中频电源额定输出功率

1000KW(总)

非真空下

真空状态下保温最大功率

180KW

真空下

变频电源额定输出频率

500Hz


变频电源整流线路形式

12脉冲

整流串联

功率因数

≥0.95

在任何输出功率情况下

进线电压

380V


4

综合参数

启动成功率

100%


变频电源的变换效率

≥97.5%


5

运行参数

出炉温度

1550℃


最高冶炼温度

1650℃


熔化时间

60±5% min


6

液压系统

油泵最高工作压力

20Mpa


使用工作压力

10Mpa


液压介质

液压油


7

冷却水系统

熔炼电源进水压力

0.2Mpa~0.3Mpa


熔炼电源出水温度

≤42℃


进水温度

≤32℃


炉体进水压力

0.2Mpa~0.3Mpa


炉体进水温度

≤35℃


出水温度

≤50℃


冷却水流量

约80m3/h


(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

(四)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包括设备、配套软件、必要零配件、设备地基施工、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得另行分项或额外加价),确保其交付的设备具备与现场水、电、气及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相兼容的接入条件,并满足安全、环保及生产运行要求。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15天内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1年后无息退还。

(六)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

2.设备在供应商处进行出厂前验收且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4.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一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10%的尾款。

5.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均须提供对应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验收标准: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条款等指标进行验收,实现稳定浇注,满足产品纯净度需求。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价格分(35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三)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4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0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技术支持资料(测试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评标依据,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多项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

2.综合性能情况(10分)

(1)所提供产品性能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要求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3分)。其中优于项,每处加1分。

(2)所提供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7分)。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为主)、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使用投标产品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等综合评定。

(四)综合商务(25分)

1.综合实力(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体现其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2.类似项目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销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合同页及盖章页。(其中合同复印件应至少体现出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以认可)。

3.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10分)

(1)质保期(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

(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7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水平的反馈等综合评定。

4.其它优惠措施等(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格式详见附件1、2,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所投产品报价及配置分项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目录(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投标基本情况一览表。

3.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

4.综合性能情况。

5.综合实力。

6.类似项目业绩。

7.质保期。

8.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9.其他优惠措施。

10.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材料。

11.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7)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3.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九、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5年11月14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4)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xnchen@suda.edu.cn)。

十、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771248995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大东校区凌云楼1017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1日8:30~9:0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门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

十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

双工位真空冶炼炉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