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CVD设备
二、项目编号:S2025054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xnchen@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864215455
电子邮箱:lengliuxingzi@163.com
四、采购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CVD设备1台
(一)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设备技术要求:设备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
2.工艺要求:工艺气体主要包括HCl、H2及Ar等,应具备防腐蚀及防爆功能。
3.内置高温反应器
3.1有效工作区尺寸:≥450mm×1000mm(直径×高)。
3.2工作温度范围:900℃~1050℃。
3.3在1050℃工作温度范围能连续工作。
3.4最高温度:1100℃。
3.5温度均匀性:±5℃。
3.6炉温均匀性测试,校温点为900℃、1000℃、1050℃。
3.7泄漏率:≤0.5mbar/h。
3.8泄漏率检测包括高温反应器、三氯化铝发生器、混合室及汇流排。
3.9极限真空度:≤1mbar(0.25h内)。
3.10最大装载量:≥100kg。
3.11沉积速率:沉积速率:≥10μm/h,内流道涂层厚度偏差≤15μm、外表面涂层厚度偏差≤10μm。
4.高温反应器
4.1用于生成高温高活性次氯化铝反应物质的密闭容器,在工件表面生成沉积涂层。包括抗高温变形的罐体、带冷却水套的下法兰、热电偶、SAT及TUS接口、真空系统、密封槽、安全锁紧装置等。
4.2 配置2套,采用lnconel800材质、厚度不小于8mm钢板卷制焊接罐体。
4.3基于PLC及温控模块可实现高温反应器内部5区控温,每个独立控温区应有控温和超温报警热电偶,并设有TUS和SAT热电偶接口。整个热处理控制系统应高度集成。
4.4 设备可增加单独真空泵用于工件内流道涂层沉积。
4.5内置高温反应器在工艺温度时压力在50mbar~105mbar范围内可调,可高效率低成本同时在内外流道沉积涂层。
5.外置低温反应器:用于制备低活性三氯化铝气体和其他不少于3种活性元素。由工艺气体管线(包括HCl、H2和Ar气体)、分区控温的加热模块、气体发生器等组成。
6.石墨坩埚及组合件:石墨坩埚、隔圈及支撑件等承力部件采用高密度石墨制成;其余石墨组件(隔热)采用轻质、低密度石墨制成。
7.钟罩式加热炉
7.1用于对高温反应器的加热。
7.2加热速率:从室温到1000℃≤3h。
7.3控温系统:采用知名品牌工艺控制软件相配套的控温系统,5区独立控温,每区设置独立控温模块、测温及报警热电偶的快速连接装置。
7.4电阻丝:模块化的知名品牌电阻丝。耐火材料:模块化氧化铝砖,密度≤250kg/m3。总重量:≤3.8吨。炉体表面温度:工作状态下,炉体外表面温度≤70℃。
7.5变压器:输出电压380V±5V。
7.6具有防变形,抗热疲劳和热老化性能,结构便于更换。
8.冷却塔:由移动式冷却罩、风冷系统构成,具备抗高温变形和防烫伤功能的双层壁设计,可实现高温反应器外壁的强制风冷。
9.抽真空系统:包括真空泵及管道系统,对低温反应器、高温反应器、冷阱、各类气体汇流排、混合室及相关管线抽真空。与工艺控制软件相匹配,实现逻辑互锁。
10.气体流量控制和在线校验系统
10.1基于模拟量的MFC,能精确控制H2、HCl及Ar等气体流量,气体流量、大小可数显,精确可控。
10.2设置手动阀及开关,实现紧急状况下的手动操作。
11.冷却循环水系统:由冷水机、汇流排、传感器及管道组成。可监测循环水水温并报警。
12.尾气处理系统:具备对易燃易爆、有毒及强腐蚀性尾气的无害化处理装置及功能,符合国家环保排放要求,产生的废水收集后集中处理。
13.地面行吊系统
13.1用于CVD设备工艺过程中主要可移动部件的定点吊装及移动,具备自动循迹及定位功能。
13.2整体承力框架:采用高强度合金热轧或锻造,具备抗弯曲、防变形功能。起升重量:≥1T。起升高度:≥2.8m(与设备吊装高度相匹配)。起升速度:≥3.3m/min。吊装和移动:水平运行距离≥7.4m(具体以CVD设备的实际尺寸为依据)。数量:1套,与设备结构相匹配,具备多工位拓展条件,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13.3定位循迹:采用PLC及伺服电机,高精度齿轮齿条或丝杠传动系统,具备自动定位(四工位)及循迹功能,完成对CVD设备部件的自动定位、吊装和移动。重复定位精度:±0.5mm。
13.4地面行吊控制系统:预埋各类限位开关、传感器,具备变速升降、移动、紧急停止及物理限位功能。
14.气体供给及安全监控系统
14.1由气体管线、各类阀、防泄漏探头及气瓶柜等组成,对各类气体的压力、流量及泄漏具有全自动监控、显示、超压保护及安全逻辑互锁功能。具备安全互锁功能,并与工艺管理系统逻辑互锁。
14.2配置氯化氢(HCl)气瓶柜,可实现一键式保压、吹扫。
14.3配置氢气防爆间,按照《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执行(GB4962-2008)。
14.4气体管线设计制造具备GC2认证。
14.5设置手动阀及开关,实现紧急状况下的手动操作。
15.工艺管理系统
15.1具备工艺参数编辑、存储及打印等功能。提供气相沉积渗铝工艺模块,并具备其余工艺模块的拓展功能,同时提供与渗铝技术相关的成套配置,并协助采购人实现工程化应用。
15.2实现对工艺程序的编辑、参数设置及显示、运行状态动态显示及操作、故障报警显示及记录、数据记录及历史曲线、维护及说明页面等。
15.3对主要设备故障具有自诊断和报警功能,与各个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工艺和安全的逻辑互锁。如:与气体供给及安全监控系统、压力平衡系统及地面航吊系统之间逻辑互锁,实现安全操作。
15.4工艺管理系统及设备应具备高可靠性和连续工作的能力,自动化程度较高,操作界面简洁,可实现异常信息的自动报警与逻辑互锁。
16.电气控制系统
16.1采用PLC及配套的电器元件,可实现对钟罩式加热炉不同区域的电流进行调节控制。
16.2配置1台15.6寸触摸屏,配置21寸彩色显示器,以及1个独立的工控机系统,1套键盘和鼠标、1个打印机、1个电脑桌、1台UPS电源等组成。工控机CPU核心数量:≥8,内存容量:≥32G,固态硬盘容量:≥1TB。工控机相关软件均为长期永久授权,不得加密。
16.3配置不低于Windows10操作系统,以及国产工艺控制软件,可实现对设备各个部件、流量、开关、阀及传感器数字信号的采集与编辑,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调节,以及安全逻辑互锁。
16.4采用模块化设计,操作界面简洁实用,能够精准显示各个阀门、探头及传感器的运行状态,以及逻辑互锁的条件,并具备各类信息的自诊断及报警功能。
17.其他要求
17.1设备涉及易燃易爆及高腐蚀性气体的阀、仪器仪表、各类传感器及流量计等元器件应选用知名品牌产品。
17.2工件支撑座采用高温合金或更高耐热材质。
17.3所有接触工艺气体及尾气的元器件材料必须防腐蚀,采用电子级电抛光管材(316L-EP)材质。采用自动焊接机器人焊接。
17.4设备主体占地尺寸:≥7m×2.5m(长度×宽度)。
17.5针对安全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
(四)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设备、配套辅机、配套软件、易损件、配套环保设备以及设备地基施工、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保险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确保设备安装后可以满足安全、环保及生产运行要求。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15天内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一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安装调试要求
现场安装:现场完成设备就位、水电气管路连接、外围系统集成等。
系统调试:进行全面的硬件、软件、真空系统、气路系统、温控系统、安全联锁等的功能测试和参数校准。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
2.设备制造完成在供方厂区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验收款,供方发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3.设备在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终验收款;
4.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一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10%的尾款。
5.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均须提供对应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验收要求: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条款等指标进行验收。
(九)售后服务要求
现场服务:产生故障,需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故障部件。
备件供应:质保期内应免费更换因质量问题损坏的零部件。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价格分(35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三)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4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0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技术支持资料(测试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评标依据,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多项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
2.综合性能情况(10分)
(1)所提供产品性能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要求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3分)。其中优于项,每处加1分。
(2)所提供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7分)。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为主)、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使用投标产品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等综合评定。
(四)综合商务(25分)
1.综合实力(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体现其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定。
2.类似项目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销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提供合同页及盖章页。(其中合同复印件应至少体现出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以认可)。
3.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10分)
(1)质保期(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
(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7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水平的反馈等综合评定。
4.其它优惠措施等(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格式详见附件1、2,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所投产品报价及配置分项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目录(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投标基本情况一览表。
3.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
4.综合性能情况。
5.综合实力。
6.类似项目业绩。
7.质保期。
8.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9.其他优惠措施。
10.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材料。
11.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7)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3.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九、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5年11月14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4)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xnchen@suda.edu.cn)。
十、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771248995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大东校区凌云楼1017室(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30~15:0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门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00。
十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