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三维切片成像设备  招标公告

发布者:高海燕发布时间:2025-11-04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三维切片成像设备

二、招标编号:S2025075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5076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512-67504198,67504359

电子邮箱:lrb998@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062440813

电子邮箱:liuhaiyang2013@163.com

四、招标货物品名、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基本要求

全自动三维切片成像设备  1套

1.磨抛压力:0.1 kg~5 kg。

2.磨抛转数:50 r/min~-500r/min。

3.砂纸目数:400/800/100/1500/2000/3000/及抛光布;配置若干磨抛盘,每个盘可粘贴不同目数的砂纸,会按照系统设置程序,自动切换不同目数的磨抛盘。

4.磨抛厚度分辨率:1μm内。

5.磨抛液种类:2种及以上。

6.自动磨抛:可按照系统预设磨抛压力、磨抛转速、磨抛时间进行自动磨抛。

7.自动清洗:样品磨抛完毕后,可按照系统预设清洗时间对样品进行清洗。

8.自动干燥:样品清洗完毕后,可按照系统预设干燥时间对样品进行吹气、干燥。

9.自动腐蚀:样品干燥完毕后,可按照系统预设腐蚀时间对样品进行腐蚀。

10.自动聚焦:样品腐蚀完毕后,系统自动将样品移至显微镜拍摄位置,按照预设区域,对样品进行自动聚焦,拍摄,支持Z轴自动聚焦。

11.自动拍摄:样品腐蚀完毕后,系统自动将样品移至显微镜拍摄位置,按照预设区域,对样品进行自动聚焦,拍摄,支持XY方向自动拼接。

12切片技术指标

12.1切片厚度分辨率:5μm内。

12.2连续自动化能力:无人值守情况下单个样品自动切片层数>100层。

12.3切片定位精度:0. 1μm内。

13成像技术指标

13.1每层图像重合率>95%。

13.2三维可视化:提供正交、斜交切片视图,可生成三维模型预览。

13.3数据导出:每层图片支持 TIFF, JPEG, PNG, BMP等多种常用图片文件格式。

13.4深度分辨率:5μm内。

13.5成像模式:光学成像。

13.6最大成像倍数>500倍。

14.整套系统质保期不少于3年。

15.商务要求

15.1付款方式

15.1.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

15.1.2设备制造完成在供方厂区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验收款,供方发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15.1.3设备在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终验收款。

15.1.4验收合格后稳定运行1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额10%的尾款。

15.1.5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均须提供对应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5.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1年后无息退还。

五、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5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5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主要评判依据,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多项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

2.综合性能情况(15分)

(1)所提供产品性能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6分)。其中优于项,每处加2分。

(2)所提供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9分)。根据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为主)、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使用提供产品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等综合评定。

(三)价格分(30分)

1.基准价:满足竞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分。

(四)综合商务(20分)

1.综合实力(3分)

根据供应商综合实力评定。

2.类似项目业绩(5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每提供1项销售业绩得1分,满分5分。

注:提供合同页及盖章页。(其中合同复印件应至少体现出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以认可)

3.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10分)

(1)质保期(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

(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7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水平的反馈等综合评定。

4.其它优惠措施等(3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税金、国际国内运输费、保险和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所投产品报价及配置分项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投标基本情况一览表

2.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投标仪器设备彩页

3.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4.资格证明文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

“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3.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九、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十、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5年11月21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3)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lrb998@suda.edu.cn)。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罗荣飚

联系方式:1365620951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30~15:00

2. 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00。

十三、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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