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吸附仪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高海燕发布时间:2025-11-20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名称:物理吸附仪

二、项目编号:S2025163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邮编:215021传真:0512-67165076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12-67504198,67504359

电子邮箱:dingy@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5950087683

电子邮箱:xdhe@suda.edu.cn

四、采购货物品名、数量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物理吸附仪  1套

(一)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总体功能要求

能够精确测定各类材料的比表面积、孔径分布、孔容、吸附/脱附等温线等物理吸附性能,适用于微孔、介孔至大孔材料的研究。如孔径分布:微孔分析、介孔分析;比表面积分析:包括微孔和介孔的比表面积、薄膜分析等等。

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1兼容多种吸附介质:N2,O2,Ar,Kr,CO2,CO,H2等

2.2分析站配置:3个分析站,2个微孔分析站,每个分析站完全独立,不需要配置参比站,且每个分析站可同时分别进行完全不同的气体吸附实验,即配置几个分析站就可以同时进行几种完全不同的气体吸附实验。

2.3脱气站配置:不少于6个

2.4压力传感器:

2.4.1配置至少10个压力传感器,分别覆盖不同量程,确保从超微孔到大孔的全范围精准测量。

2.4.2压力传感器指标要求:

1000 torr传感器:Resolution 0.01 mmHg / Accuracy±0.12%;

10 torr传感器:Resolution 0.0001 mmHg / Accuracy±0.12%;

0.1 torr传感器:Resolution 0.000001 mmHg / Accuracy±0.15%

2.5真空系统

2.5.1分析系统真空度不大于10-9 mmHg

2.5.2真空控制采用可调伺服控制真空速率,配置单向真空密封塞或者单向导通阀。

2.6杜瓦及冷浴液位控制:杜瓦瓶容积不小于3 L,保温时间至少在70小时以上。具备全自动液氮液面维持系统,保证分析站温度稳定,数据精度高。

2.7进口冷却系统:具备帕尔贴恒温系统或其它精确温控系统,用于吸附浴(冷却剂)的精确温度控制,范围至少覆盖0℃至80℃,以满足气体吸附、CO₂吸附等不同吸附质的需求。

2.8性能指标

2.8.1分析范围:

比表面积:0.0005 m2/g至无上限

孔径分析范围:3.5 Å to 5000 Å

微孔体积测量:最小检测限0.0001 cc/g

微孔区段的分辨率≤0.2 Å

2.8.2样品测试P/P0相对压力范围:1.3×10-9-1.0

2.8.3给气方式:可根据需要定压和定体积增量模式,低压区可进行定体积给气。

2.8.4最小进气量:0.0001 cc/g(提供证明文件,如软件截图等)

2.8.5设备除了可对固体样品进行分析,还可以用于水溶液体系物理吸附(提供已发表文献)。

2.9分析功能与软件要求

2.9.1数据模型:BET比表面积(多点、单点)、Langmuir比表面积、BJH(脱附/吸附)、DH、NLDFT、QSDFT、HK、SF、DA、MP、t-plot、α-splot、Dubinin系列方法等。

2.9.2提供不低于40种的NLDFT/QSDFT模型库,其中NLDFT必须包含2D-NLDFT,以及氢气氧气的HS-2D-NLDFT等处理模型。

2.9.3可以进行同一个样品针对不同气体的吸附数据进行拟合,模拟不同气体的竞争吸附情况,用于气体分离、二氧化碳富集等研究,即物理吸附选择性IAST研究。

2.9.4配置带有吸附动力学计算插件,可以求解吸附动力学模型,相关吸附速率常数等。

(二)主要配置清单

1   分析站 1套

2   脱气站 1套

3   标准样品1 套

4   消耗品备件包1 套

5   配套操作软件、数据处理系统  1 套

6   电脑带网络接口,配置不低于I5, 16G 内存,500G 硬盘   1台

7   控温装置   1套

(三)服务要求

1.整机免费保修期不少于3年,保修期内所有非耗材部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工程师上门服务。

响应时间:提供技术支持热线。出现硬件故障时,工程师须在8工作小时内响应,48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

2.应用支持:供应商在中国大陆需设有应用实验室和技术支持团队,能提供及时的应用方法开发和问题解决支持。

五、评分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技术参数、配置及整体综合性能分(50分)

1.技术参数及配置(35分)

以供应商提供的能直接反映该产品技术参数的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作为主要评判依据,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判。

(1)所提供产品多项不满足磋商公告要求(偏离),或参数偏离超出用户教学、科研可接受范围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所提供产品不满足磋商公告要求(偏离)、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明确、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

2.综合性能情况(15分)

(1)所提供产品性能参数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情况(磋商小组认为超出指标有意义的)(6分)。其中优于项,每处加2分。

(2)所提供产品的市场反馈情况(9分)。根据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为主)、现有用户的反馈情况等综合评定。

(二)价格分(35分)

1.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35分;

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5分。

(三)综合商务(15分)

1.综合实力(3分)

根据供应商综合实力评定。

2.售后服务与培训情况等(10分)

(1)质保期(3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1分。

(2)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承诺情况(7分)。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承诺、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现有用户对产品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水平的反馈等综合评定。

3.其它优惠措施等(2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磋商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磋商小组认可的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六、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所报仪器设备费、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税金(含美国产品被加征关税)、国际国内运输费、保险和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响应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1),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

1. 目录(磋商响应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 磋商响应函(原件)。

3. 响应基本情况一览表(原件)。

4. 详细配置清单(原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原件)。

6.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资质、公司业绩、公司荣誉等,原件)。

7. 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最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复印件)。

(6)仪器设备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特殊行业必须提供)。

(7)仪器设备销售代理授权证明(进口货物非生产制造厂商投标的,须按第2.2条要求提供,专项授权书提供原件、代理证书提供复印件)。

(8)有关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例如:ISO、FDA、CE、3C等,国家强制要求的设备必须提供,复印件)。

(9)近三年来与本次磋商仪器设备相同产品的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教学、科研用户为主,原件)。

8. 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主要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培训方案及其他优惠措施等)(原件)。

9.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说明

1. “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3. 相关材料及填写规范按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九、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商务要求,参照《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第21条中的要求执行。

十、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十一、供应商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招标采购仪器设备投标人须知》和本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5年12月1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dingy@suda.edu.cn)。

十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建议优先采用)

1. 寄达时间:2025年12月4日10:00前;

2. 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13862165427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0904室

(二)现场递交

1. 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12月4日9:30~10:00

2. 现场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三、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0:00。

十四、磋商时间:2025年12月4日10:00。




  磋商性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