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苏州大学中小型维修改造工程承建服务
二、招标编号:F2022052
三、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dliu@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1:王老师 电话:0512-67169108
电子邮箱:wangjing2012@suda.edu.cn
技术联系人2:丁老师 电话:0512-67168298
电子邮箱:shding@suda.edu.cn
四、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①为苏州大学各校区及家属区(校产房)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等提供修缮、装修、水电改造等服务;
②单个中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以下。
2.服务商数量:不超过12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合同按具体项目一事一签。
4.苏州大学中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特点:
①各校区(家属区)跨度大,施工地点较分散。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本部、东校区、北校区)、独墅湖校区(一期、二期)、阳澄湖校区及蚕桑地、杨枝塘、救国里等家属区;
②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有较多的维修、抢修、解危项目,以及突发性的防汛抗台、大型活动基础保障等紧急任务,故要求服务商做到快速响应、及时维修、文明施工,确保所有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③苏州大学中小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预算未达5万元的项目,累计项目数占比约为95%,累计预算占比约为90%。
(二)服务商人员配置要求
①服务商须成立项目组为学校提供服务,项目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等;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等需有相关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等均须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协议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应履行变更报备手续,提交变更申请)。
(三)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未达5万元的单个维修改造项目,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结算下浮率;
2.项目预算达5万元,未达20万元的单个维修改造项目实行清单报价,学校将采用竞价方式,在服务商库中以竞价最低报价确定具体施工单位。
注:
①投标单位报结算下浮率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管理费、保险等成本,验收、质量保证等环节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应于合理时间内(评标时间)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维修改造费用未达5万元的工程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具体项目合同要求,按政府相关造价文件、规定审核并按该服务商的投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结算;
2.维修改造费用达5万元未达20万元的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由苏州大学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经费结算依据;
3.支付方式按具体项目合同执行。
(五)其他
1.服务商的服务要求及管理
①服务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报酬。如因学校项目产生劳资纠纷,由中标服务商自行解决。若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其继续参与(本服务期及下一服务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资格。
②服务商接到维修改造任务后,应服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校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学校财产、人身及声誉造成损失的,应尽职赔偿。同时,学校将视事故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取消参与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资格、将其列为不受欢迎供应商、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学校所有采购活动。
③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期间,服务商如遇突发情况(如影响工程进度的技术问题、未在维修任务中明确的事宜),应及时联系学校项目负责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④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因新冠疫情具有突发性、不可控性,为保证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能顺利实施并按期交付使用,服务商应严格遵守苏州市、苏州大学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服从和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配备、人员及工作区域管控等,防疫费用自理)。
2.服务商考核
①服务商接到维修任务、维修项目派工单后,应及时响应,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维修任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学校使用部门和职能部门对该项目维修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作为该服务商服务期的考核依据之一,并作为下一轮协议服务商库报名的参考条件。
②服务商不按时完成维修改造任务或拒绝参与询价、承接维修改造任务一次或维修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返工整改的,暂停该服务商承接任务两次;每一服务年度,服务商不按时完成维修改造任务,拒绝参与询价、承接维修改造任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返工整改累计达到三次的,终止该服务商参与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资格,并将其列为不受欢迎供应商,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学校所有维修改造项目。
3.服务期内服务商提供服务的确定方式
①单个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未达5万元,学校职能部门根据维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协议服务商库中选取服务商;
②单个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达5万元但未达20万元,学校将在协议服务商中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详见附件1)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文件二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2),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目录(标注对应材料所在页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4.投标单位须提供下列证明(提供复印件)
(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等社保缴纳证明(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有)
5.投标单位须提供:
(1)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自身特长、优势,并在施工方案中详细阐述);
(2)应急预案;
(3)公司综合实力情况;
(4)2019年7月后相关业绩。
6.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有无苏州大学在职员工的情况说明;
7.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价格得分(15分)
价格分采用最高结算下浮率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结算下浮率最高的优惠率报价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优惠率)/(1-投标结算下浮率)】*价格权值(15%)*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
1.预算未达5万元的单个维修改造项目,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结算下浮率;
2.预算大于等于5万元,未达20万元的单个维修改造项目实行清单报价,学校将采用竞价方式,在服务商库中以最低报价确定具体服务商。
(二)综合技术(85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组织机构 | 5 | 根据本维修服务周期内成立项目组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2 | 业绩 | 20 | 1.根据指定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8月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高8分。 2.根据投标企业自2019年8月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1项业绩得2分,最高12分。 (注:①人员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且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 | 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 40 | 结合苏州大学维修项目实际情况,分析出项目重点难点(8分),以及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8分)、组织管理到位(8分)、工程质量可控(8分)、维修施工的及时性(8分)等内容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法、处理方案。对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4 | 应急预案 | 6 | 针对苏州大学中小型维修工程特点,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5 | 疫情防控预案 | 4 | 因新冠疫情的突发性、不可控性及防控需要,需根据防疫政策制定合理的防控方案,根据该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
6 | 服务承诺 | 10 | 根据服务响应时间(2分)、工期控制(2分)、质量及保修(2分)、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2分)、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与培训(2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
十二、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8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于2022年9月8日12: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4)发送邮件至采购人处(dliu@suda.edu.cn)。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采用)
1.寄达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前;
2.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3401466018
(二)现场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2年9月15日8:30~9:00
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
十六、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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