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苏州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协议服务商 招标公告

发布者:苏利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1876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苏州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协议服务商

二、招标编号F2022074

三、招标人: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

邮编:215021       传真:0512-67165076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12-67167481

电子邮箱:xnchen@ suda.edu.cn

具体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12-67502367

电子邮箱:xnli@suda.edu.cn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对苏州大学造价咨询费2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2.服务期限:202311日至20241231日。

3.协议服务商数量:不超过5家。

(二)服务要求

1.审计要求: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开展工作,有效实施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充分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报告。

2.人员配备要求

1)协议服务商须安排专门联络人(项目经理)为学校提供项目对接、沟通协调等服务。专门联络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且在协议服务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应履行变更手续)。

2)接到学校通知后,联络人须立即响应,并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服务。

3.应急保障要求:协议服务商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服务期内积极响应、及时有效完成学校委托的审计业务。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商管理

1)学校可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协议服务商中选取实施单位。被选取的协议服务商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学校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征得学校同意;累积两次无故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协议服务资格。

2)如根据本次招标确定的最高收费标准,预估单项审计费用超过5万元的,学校可采用二次竞价等方式在协议服务商中确定实施单位。协议服务商在收到学校二次竞价项目的采购文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累积两次未及时响应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协议服务资格。

3)学校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须根据学校要求修改或补充。因审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协议服务商原因影响审计进度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协议服务商应当赔偿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学校可视具体情节轻重,取消其协议服务资格。

2.服务商考核

1)协议期内,学校对协议服务商的响应速度、服务情况等进行不定期考核。

2)每年度结束后,学校将结合不定期考核情况,对协议服务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协议服务资格,并将其列为不受欢迎的供应商。

(四)报价要求

1)以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标准为参考,报折扣(最终审计费用=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折扣)。

2)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含食宿、交通费等与审计有关的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每次单项审计项目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价格分(30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二)服务业绩(25分)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累计审定金额综合评定(15分):

累计审定额在30亿元以上的,得15分;累计审定额在25亿元以上、30亿元及以下的,得12分;累计审定额在20亿元以上、25亿元及以下的,得9分;累计审定额在20亿元及以下的,得06分。

2.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累计编标金额综合评定(6分):

累计编标金额在90亿元以上的,得6分;累计编标金额在80亿元以上、90亿元及以下的,得5分;累计编标金额在70亿元以上、80亿元及以下的,得4分;累计编标金额在70亿元及以下的,得03分。

3.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加权平均核减率(4分):

工程结算审核加权平均核减率在12%以上的,得4分;工程结算审核加权平均核减率在10%以上、12%及以下的,得3分;工程结算审核加权平均核减率在8%以上、10%及以下的,得2分;工程结算审核加权平均核减率在8%及以下的,得01分。

注:上述服务业绩(201910月至今)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①市级及以上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业务审定金额证明;

 ②项目及审定金额目录以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处公示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汇总表为准。

(三)服务评价(5分):根据近三年(201910月至今)被服务单位评价反馈意见综合评定,每提供一份优秀或同等级别的服务评价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服务评价对应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审计工作及人员配置方案(30分)

1.审计工作方案(20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人员安排计划、进度保证、工作标准与要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优质服务承诺、协调机制、人员管理措施、廉政风险保障措施、内部审计风险控制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价。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6~20分;方案较完整,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1~15分;方案内容欠缺,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6~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人员配备方案(10分)

1)人员配备(5分):根据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学历结构和从业经验综合评定;

2)人员资质(5分):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的,每提供1人得1分。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连续3个月);

 ②相关人员学历证明、资质证明、从业年限证明等。

(五)其他(10分)

1.组织机构(4分):根据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框架图、内部质量控制、机构健全情况综合评定。

2.获奖情况(4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情况综合评定,每提供一份得1分。

3.其他优惠措施(2分)。根据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在本公告要求范围以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材料样式见附件12,所有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文件一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报价表(原件)。

(二)投标文件二(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目录(投标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投标基本情况(原件)。

3.投标单位简介(包括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原件)。

4.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4)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5.服务业绩一览表(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6.团队配备情况及资质证明材料(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学历证明、从业年限、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7.组织机构框架图、内部质量控制、机构健全情况(原件)。

8.审计工作方案(原件)。

9.服务评价及对应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10.近三年所获荣誉证书、获奖证明(复印件)。

11.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2.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3,售后不退。

九、报名: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在20221214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4发送邮件至xnchen@suda.edu.cn

十、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一)顺丰邮寄方式(建议优先采用)

1.时间:202212191500前寄达

2.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招标中心陈老师(可请门卫代收)

联系方式:17712489956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017室(招标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2121914301500

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91500

十二、开标时间202212191500

公开招标附件.rar